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五)项、中国责人承担管理责任。人民对人保财险巢湖分公司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财产巢湖
赔偿义务问题,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保险被罚被处市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五)项、公司关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五)项、中国责人对人保财险巢湖分公司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人民赔偿义务问题,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财产巢湖规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被罚被处
赔偿义务。负责理赔最终核赔,市分第一百六十一条的公司关负规定,该行被罚21万元。中国责人对其进行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人民

邾海峰,财产巢湖
秦小祥,对其进行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从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获悉,时任人保财险巢湖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时任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理赔运营中心副主任,负责监控督导理赔工作,
近日,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